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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鹤岗市殡葬改...
发布日期:2018-06-30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文电科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鹤岗市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鹤政办发〔2018〕35号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
鹤岗市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黑龙江省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黑政发〔2018〕4号)全省殡葬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整合部门资源,加强殡葬管理,规范殡葬市场秩序,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我市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建立鹤岗市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统筹推进殡葬改革发展,提高全市火化率和生态安葬率,积极倡导移风易俗的殡葬方式,正确引导殡葬市场发展方向;研究拟订殡葬改革发展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有效治理和遏制散埋乱葬、骨灰二次葬等问题;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细化责任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完善殡葬改革工作体制机制;督促、检查殡葬改革发展的全面落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徐连斌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召 集 人:邢冠宇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王 波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石淑云 市精神文明办副主任
张志娟 市民宗局局长
张胜群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纯伟 市民政局调研员
尹 波 市科技局副局长
杨海燕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树桥 市人社局副局长
丁艳荣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高占峰 市环保局副局长
张万利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王德凯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孙忠民 市农委副主任
高 武 市林业局副局长
杨 卓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王晓峰 市总工会副主席
刘海波 团市委副书记
王美玲 市妇联副主席
杨国民 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古晓龙 市文广新局副调研员
唐 梅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
田卓夫 市物价局副调研员
三、工作机构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具体负责工作协调、沟通会商、督促落实、综合反馈等,定期向联席会议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遇重大事项及时报告。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经总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召开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可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五、有关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确保殡葬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8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