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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制度;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市直机关和县区及企事业单位的档案业务工作,并对全市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     (二)组织协调全市档案教育、档案宣传、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和档案业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三)制定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干部培训工作。     (四)集中统一管理全市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