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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根据《鹤岗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设立鹤岗市司法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其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实施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指导、监督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检查、督导强制隔离戒毒场所落实安全措施。  (三)负责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依法治市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相关考务工作。 (四)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