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鹤岗市粮食局机构职能
(一)贯彻国家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行业管理法规,制定全市粮食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粮食宏观调控,编制全市粮食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参与提出粮食进出口计划。
(二)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家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收购预案;负责救灾粮、军队用粮等政策性粮食的管理和供应;提出收购、储存、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粮食公共突发事件预防控制体系,组织实施粮食应急预案。
&...【全部】
法律法规
- 2017-04-19粮食储存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技术...
重点工作
- 2017-11-10市粮食局抓好“三个结合” 深...
- 2017-11-01我市召开新型智库建设会议
- 2017-10-23优质粮食工程全面启动 ——201...
- 2017-04-19鹤岗市举办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
- 2017-04-19鹤岗市召开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
- 2017-04-19鹤岗市粮食局召开2017年粮食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