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鹤岗市信访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信访工作的指示要求;组织实施国务院《信访条例》;负责全市信访法制建设工作;检查、指导全市信访工作。
2、负责办理人民群众写给市委、市政府及市领导同志的来信;承办上级机关交办、转办的信件。
3、负责接待处理人民群众到市委、市政府来访;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来访案件。
4、负责市政府信访电话和市政府网上投诉的日常受理、处理、查办工作;对市政府信访...【全部】
法律法规
- 2017-04-26《信访事项简易办理办法(试行...
- 2017-04-26《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 2017-04-26信访条例
重点工作
- 2017-11-09国务院信访条例
- 2017-11-02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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