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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鹤岗市信访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信访工作的指示要求;组织实施国务院《信访条例》;负责全市信访法制建设工作;检查、指导全市信访工作。     2、负责办理人民群众写给市委、市政府及市领导同志的来信;承办上级机关交办、转办的信件。     3、负责接待处理人民群众到市委、市政府来访;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来访案件。     4、负责市政府信访电话和市政府网上投诉的日常受理、处理、查办工作;对市政府信访...【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