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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城市棚改、采沉区棚改、煤矿棚改、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保障性住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批复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和编制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实施细则及规划、计划、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向国家、省有关部门申报、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和计划,统筹管理、使用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负责项目建设全程管理;负责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居民的改造补偿安置工作及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工作;负责保...【全部】